昨天的半夜,芳殺青了。
在回程的路上,司機問我:為什麼喜歡拍戲?雖然我拍的戲其實不多,但常常還是都會有人問我這個問題。除了一些官方的回答之外,其實很多時候也說不出個所以然,就只知道喜歡,也常自己問自己,不能也喜歡點別的嗎?
這段時間理出了一點原因,我算是從綜藝節目出來的,雖說內心很清楚自己喜歡表演這件事絕對是無庸置疑,但其實一直很害怕以本人的身份show off任何事情,所以常常困在一個尷尬且矛盾的狀況裡面。
但成為一個角色的時候,我能夠安靜、憤怒、狂放、鄙視、喜悅、性感、狡詐,所有的所有我想怎樣都可以。『活在角色裡面表演』這件事讓我覺得很安全,可以大膽的給予他許多不同的可能性,滿足自己的表演慾,讓這角色成為全世界最高調的人也不擔心,這樣的工作方式常常是最快樂、舒服、自在的時刻,我想這是拍戲讓我很沉迷的很大原因。
另一個原因是,雖然說入行不算早,抗壓性已被訓練得很強大,但我不太喜歡一些惡性競爭的狀況,不太喜歡贏、不太喜歡輸、不太喜歡比較、不太喜歡出風頭。拍戲完全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,所有的工作夥伴,在這段時間內是生命共同體,大家都真誠的彼此幫助、一起活在劇本裡面迎接各式各樣的人生挑戰,看著所有演員創造的角色,經歷著自己故事中的選擇,他們的表演常常會像投擲震撼彈、衝擊我的腦內戲胞,實在有太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了。
幸運如我,在執著要變成一個好的演員的路上,感謝遇見的所有人無私的幫助,所以不論如何都要專注的、快樂的、輕鬆的,喜歡且對得起自己的表演。